.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抚州管理中心年养护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工程字〔〕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抚州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车辆进行公开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抚州管理中心年养护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采购辆养护管理车辆。 . 采购范围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参数 -标 养护管理车辆 自合同签订起个月内 采购人指定卸货点 详见第五章 备注:响应人报价包含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加设施、车辆购置税;汽车保险(含商业险)、办理牌照;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含吊装搬运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 交货期 计划交货日期于年月日开始,交货期为个月,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交货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卸货点,位置位于抚州管理中心管辖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所站院内。 .响应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信誉要求: ()响应人未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响应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响应人近三年(指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同)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在近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响应人、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自证; ()响应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