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文体活动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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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文体活动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计划对我单位文体活动中心上下水、暖气及电路进行维修,并对楼内墙面、地面、屋顶进行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三)招标控制价:.万元。
(四)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三)投标企业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缴纳社保凭证,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附无在建承诺书;.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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