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拆分项目咨询服务商采购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拆分项目咨询服务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甲方为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乙方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为年月日,特许经营期年,特许经营权内容为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甲方授予乙方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由乙方运营、维护、管理四座污水处理厂。四座污水处理厂经提标改造和迁建后目前具体为:津沽污水处理厂(万吨/日)、东郊污水处理厂(万吨/日)、北仓污水处理厂(万吨/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万吨/日)。服务商由天津市水务局、创业环保联合委托开展工作,根据公募发行需求对原《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进行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拆分项目咨询服务商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拆分项目咨询服务商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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