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宝安区垃圾转运站废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宝安区垃圾转运站废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宝安区垃圾转运站废水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单位: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宝安区垃圾转运站废水治理项目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①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约定联合体单位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责任;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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