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干燥机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干燥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按需采购干燥机台;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干燥机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干燥机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必须包含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部分内容。开标前网上核验,如与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事业单位、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承诺书并说明情况(加盖公章)。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存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提供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