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维修改造更新及其他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维修改造更新及其他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完成各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预算金额:发改价格[]号文件中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付款方式:阶段性付款,付款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和采购人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待结算手续齐全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服务费结算审减额超出报审金额 %部分所产生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缴纳个月(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提供证书、任命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不得低于总监理工程师人,市政监理工程师人,土建监理工程师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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