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信息化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信息化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信息化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三次)(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实施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号(青岛卷烟厂)。
.项目主要内容:采购两年的全厂网络系统 、一卡通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各个系统新增业务的布线和零星维修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近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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