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网点营业、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网点营业、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网点营业、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范围
. 年网点建设、营业办公区家具更新(道里支行、和兴支行、大庆龙凤支行、和平路支行、丽江路支行及日常更新),入围家合作服务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合同期限:本项目拟签署单价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可按照合同价格顺延半年,待总行下发全行性家具集中采购结果通知后,按照总行采购结果执行,则分行签署的单价合同自动失效。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内甲方指定实际使用机构。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同类同规格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上述质量标准区分等级的,则应符合最高级别的标准;如没有上述标准的,则应具备该类产品通常所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并应具备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元。
.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拟入围家数: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否决意见或拒绝出具意见的企业原则上不能作为候选供应商;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年度-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公司合法正常经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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