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开平营业管理部年-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粤广招标(江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开平营业管理部年-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开平营业管理部年-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标的数量: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供货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②提供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年月至响应截止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④提供年月至响应截止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⑤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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