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人民法院购置诉讼服务中心终端设备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达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江达县人民法院购置诉讼服务中心终端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桌面智能交互终端、智能核验终端、智能导诉接待终端、律师全域阅卷终端、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自助阅卷终端、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自助终端、口内、外网网接入交换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从年开始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西藏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核心办案业务系统),同时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和最高院诉服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均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并部署实施,相应软件均稳定运行多年、数据量大、业务流程复杂,本次采购终端业务流程需与现有核心业务系统一致,当前只有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满足要求,因此需要采购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终端设备。 经专业技术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符合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院号楼层、。 三、公示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江达县人民法院 地址:昌都市江达县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江达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昌都市江达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昌都市卡若区江嘎小区栋单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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