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太平溪镇库区支流年清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对太平溪镇库区支流水面及岸线漂浮物打捞清理、转运和处理工作,以及其他与漂浮物清理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具备自有(租用)合法作业船只不少于艘,拟派配备船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合法作业船只是包括在海事(镇政府)部门备案的可用于清漂的船只。 三、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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