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新穗学校年国风艺术团课程训练及指导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号四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新穗学校年国风艺术团课程训练及指导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品目 采购范围及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其他教育服务 本项目要求选定一家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国风艺术团课程训练及指导服务。 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全部服务的承接单位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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