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侨镇中心大道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南山社区普宁大道商业街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侨镇中心大道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普侨镇中心大道提升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位于普宁市普侨镇中心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普侨镇中心大道中段至南段两侧的行道树池、人行道砖等设施进行修缮提升,并对沿街建筑,构筑物等进行整治,提升美丽示范主街风貌等工程量。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或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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