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年全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米)综合楼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年全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处机关及下辖各所队台式计算机、笔记本、操作系统(包含、统信系统)、办公设备(打印机等)进行维修,保障其正常运转。其中现场维修要求级别为*小时,远程电话技术支持要求级别为*小时。(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全年(年月至年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要求,监狱企业应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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