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贵阳贵安对外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阳贵安对外宣传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①需要在省级党报开设《贵阳专刊》,聚焦贵阳市新质生产力、投资消费、工业倍增、城镇品质、“三农”工作、数字新机、活力动力、民生福祉、六爽贵阳等,持续宣传贵阳社会经济发展亮点,合作期内不低于期;②需要在省级党报的移动客户端,推出贵阳,以及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清镇、修文、开阳、经开区、高新区等个频道,全面宣传贵阳热点、亮点、爆点,充分传播好贵阳的好声音,促进贵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每个频道要求有专人负责,进行编辑、审稿、上传、维护等日常工作;③谋划重要节点报道,在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活动节点,以及贵阳市新质生产力发展、重要产业发展亮点等,在省级党报要闻版、经济版等重要版面,推出相关报道。每年不低于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的实施对于宣传推介贵阳贵安媒体宣发完成度,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知名度具有重要作用,项目所需要的宣传平台资源《贵州日报》是中共贵州省委唯一的机关党报,其宣传实力及资源方能满足项目所需,而“贵州日报当代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贵州日报全权负责运营的公司,系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全权负责《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天眼新闻》等贵阳专刊信息服务的唯一运营公司,项目所需的宣传平台具有唯一性。同时鉴于项目服务的特殊性,意识形态宣传的安全性,作为省委的唯一机关党报,其权威性、影响力不可替代,其特殊性不言而喻。综上,鉴于项目所需要的宣传平台《贵州日报》的唯一性,作为中共贵州省委唯一机关党报,服务的特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的唯一性及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贵州日报当代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采购。 二、拟定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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