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新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大楼餐厅智能结算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食堂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单位食堂整体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通过本项目的执行,实现食堂信息化点餐、取餐、配送、外卖自提、食堂菜品管理、食堂档口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要求食堂信息系统必须兼容单位现有的卡,并免费完成原系统账户的迁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不允许只投该项目中的某项内容,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建设单位通知开始之日起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所投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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