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办公楼楼顶招牌灯维修项目.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甲号.项目内容:对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办公楼楼顶招牌灯开展维修,具体内容如下:()将分行办公楼顶招牌灯老化损坏的灯箱、招牌字体及灯光源电线等进行拆除、更换;()拆除、更换部分锈蚀招牌灯支架;()对其余的招牌灯支架进行维修加固及刷漆防腐等。要求项目选用材料具备较优的耐气候性、耐久性、阻燃性,及字体尺寸比例、颜色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要求。()项目垃圾清运等必要工作。.项目预算:万元。费用主要包括旧招牌字体标识拆除费用、新招牌字体标识购置费、高空安装费、加固防腐处理费、电线路改造费及税金等。二、项目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服务,供应商提供专业人员,配备必要设备及物料。、本项目合同为天,按合同商议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费用。、选定中标公司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文本由需求方提供)。三、公司资质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广告设计制作资质证书,作业工人须持高空、焊接等必要的作业证上岗(出具相应承诺书面证明)。.业绩要求:近年内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较大型建筑主体户外招牌灯施工合同且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的合同业绩份(每个有效成功案例),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项目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等期间。.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安排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至少担任过个户外招牌灯项目经理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社保、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不得兼任)。四、其他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密封装订,加密封条,封口处应盖有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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