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总院核医学科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总院核医学科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招标控制价:.万元,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泰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核药制备及检验场所净化工程。包含净化维护结构,净化暖通空调系统,电气及照明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建筑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成交的,随成交公告一同公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认证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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