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监管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号凤凰科技大厦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监管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监管系统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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