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慧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第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购
司法鉴定服务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中小企业只需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环节结束后,检查验证拟中标(成交)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经调查核实为供应商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