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年度第三十四批医用仪器设备项目(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年度第三十四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采购机构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合同签订后周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项目预算:
第包:万元
.最高限价:
第包:万元
.本项目每个包件确定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