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书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春县魁星岩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福建旭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昌睿建筑有限公司、泉州市盛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永春第一中学文明分校校园亮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
、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元(大写:贰拾陆万陆仟玖佰元整)。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截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七、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号。
九、凡对本次谈判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庄先生。
十、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通过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通知,请各谈判供应商关注。
十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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