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泖港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新明路号雨水管道修复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以下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须经入沪备案);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需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登记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 (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磋商;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明路号雨水管道修复工程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泖港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管道,管道,路面修复.㎡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最终交付期限根据甲方进度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审核: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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