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药物浓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药物浓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药物浓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历内完成交付安装(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付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改)的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与所投货物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 投标人请访问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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