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湖污水厂辅助运行保障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东丽湖污水厂辅助运行保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东丽区金钟河南道与景荟路交口西南侧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现有设计处理规模/,污水厂工艺流程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池-消毒池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东丽湖地区道路清扫、城市绿化,部分排入东湖用于景观用水补水。污泥采用叠螺机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以下。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丽湖污水厂辅助运行保障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东丽湖污水厂辅助运行保障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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