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医院医用氧舱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人民医院医用氧舱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人民医院医用氧舱用房新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安市中坝中路号。
()工程规模:海安市人民医院医用氧舱用房新建工程。建筑面积约.㎡,单层建筑,檐高.,框架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海安市人民医院医用氧舱用房新建施工,包含不限于土建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强电、给排水、暖通),室外安装工程(强电、给排水),室外土建及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交易发起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海安市人民医院医用氧舱用房新建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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