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监所管理总队监管场所驻所医疗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所管理总队监管场所驻所医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驻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总队直属的五个监管场所中被监管人员所内医疗服务。承担入所体检、所内巡诊就医、出所就医陪护、急危重症院前急救、被监管人员健康管理、监区卫生防疫及卫生宣教等工作,并按照规定规范提出医学建议,为监管场所安全提供医疗保障。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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