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某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定西分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 数字化心电工作站套、电子血压计套、数字化尿液分析仪台、电子红外体温计把,身高腰围尺把、电子体重秤台、移动数据采集终端台、多功能手持智能终端台、终端专用手提箱个、手持式二维影像扫描枪把。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标包情况等]:数字化心电工作站套、电子血压计套、数字化尿液分析仪台、电子红外体温计把,身高腰围尺把、电子体重秤台、移动数据采集终端台、多功能手持智能终端台、终端专用手提箱个、手持式二维影像扫描枪把,工期日历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关于是否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
.针对不涉及供应或竞争方面特殊情况,不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不需要考虑本提示;
.针对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适用情形,并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案等请示中提请审批后,在上一句文字结束后增加“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备选处理措施的含义见《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关于处理措施的表述。]
[关于“外部共享不良行为-第三方企业认定”参考性应用的提示:
.本行为子目重点相关风险的审查,在具体处理措施上不做强制应用要求。
.如确需执行“禁止采购”/“限制采购”的等处理举措,须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案/采购结果等请示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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