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食堂经营权出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号(中恒基大厦)楼-单元本公司咨询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食堂经营权出租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食堂经营权出租项,本项目食堂实行“零租赁”方式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年末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说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号(中恒基大厦)楼-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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