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扶绥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扶绥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扶绥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扶绥县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数张,产生医院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等。.服务期限:年.项目预算:.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论点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条第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按照崇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崇左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由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投资建设,建设地址位于崇左市宁明县亭亮镇天西村板绿岭,距崇左市区约,并于年月起开始运营。同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款分别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本市、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集中处置。”。由此可见,扶绥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其必须使用指定的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论点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论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八条分别规定“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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