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一、三号院超市经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一号院南院超市经营服务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湖南省长沙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超市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考核等情况,考核结果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年,最多可续签次。(如采购单位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号院超市经营服务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应包括响应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预算:包:万元(人民币,含税);包: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中标包号优先顺序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附件-《中标意愿承诺函》。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及服务履约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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