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年-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年-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年-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址:新疆各地州(涉及乌鲁木齐、巴州、阿克苏、哈密、吐鲁番、奎屯、伊犁、喀什、和田等地州)各地市。 .框架协议有效期: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标段划分:个标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万元(含税)。.标段招标范围: 对-年新疆石油分公司所属加能站(加油站、加气站等统称加能站)、油库等以及地市分公司和控股合资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并配合应急预案备案,配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及技术咨询服务,并协助发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文等。 .本标段确定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工程一类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无资质及以上()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类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类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持人执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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