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①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③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④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5-xqgs652443122050f032 

二、征求意见范围: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5-01-27 

2、意见递交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1月27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也可将扫描件发邮箱(ywcqztb001@ywcq.com)。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3、意见接收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4、联系人: 王小姐     

5、联系电话: 0579-89903039 

6、联系邮箱:  ywcqztb001@yw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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