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兴高速+~+段下行右侧路基治理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惠兴高速+~+段下行右侧路基治理工程(二期)
标段/包编号:-
项目实施地点:安顺中心辖段惠兴高速。
项目概况:.项目编号:--
.工 期: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况:惠兴高速+~+段下行右侧路基治理工程(二期)。
.质量要求: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满足《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安全目标: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项目执行地点:安顺中心辖段惠兴高速。
.采购项目的总价限价:.万元,本项目最终结算不超过采购限价。
供应商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执业证书)或年月以后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响应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行贿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按询比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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