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道路清障、施救、停车保管等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乐安县道路清障、施救、停车保管等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乐安县道路清障、施救、停车保管等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乐购 乐安县道路清障、施救、停车保管等服务外包项目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年(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或近个月内任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个月内任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个月内任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或书面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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