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八十八医院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和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采购条件和方法
.采购条件
泰安八十八医院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和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编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和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台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和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
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
台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验收完毕。
交货地点位于:泰安八十八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业主方要求。
其他:采购内容: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和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需求书”。预算金额: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最高限价万元;站立式人体成分分析仪最高限价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提供有效营业登记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材料;()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①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②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的规定,应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如有附件,须提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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