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财经大学因资产清查利用工作需要,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资产清查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截至年月日完成清查核对,截至年月日完成审核汇总,截至年月日出具成果报告,项目实施完成日以配合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复核为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年月起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年月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年月起任意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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