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科研及综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科研及综合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监督管理企业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和静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静县
.项目规模: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其中,上水库为新建水库,下水库与待建的滚哈布奇勒水库共用,共装机台,总装机容量为()。本工程为一等大()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级建筑物。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科研及综合设计服务
招标范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科研及综合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编制、规划符合性检查、补偿费用分解、设计变更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服务、地方人民政府移民安置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验收和移交等,为移民安置实施提供综合技术保障。综合设计成果应作为移民安置实施和移民安置验收的重要依据。本项目拟定的科研项目为《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数字化与信息化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研究》,最终科研项目以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共同协商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以上、同时具有工程(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该项目相应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近年有过类似项目业绩,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水利水电行业相关专业方面的规范、规程及标准等。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限制市场准入不良行....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