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闽正辉招【】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唐先生 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号喜盈门国际大厦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租公告第四次 、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租机构单位为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后巷村; .招租内容:后巷-下山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拟租赁资产一览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不含宝澜街靠北方向小间建筑),总层数层,钢混结构,设定用途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资产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进场道路、水电费等。注:租赁资产不得外运,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租赁期间,各项应缴税、费(包括水、电、物业租金、租赁发票税等)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方未经招租人允许,不得在区域内随意搭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及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双方协商相关赔偿的问题。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破坏场地设施。承租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租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必须按时迁出所有的物资。若合同终止后,场地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由招租人自行处理。 .用途:)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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