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所受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拟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 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万元/年。 合作期限:预计三年,每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合同。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选聘一家投标人为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所参与且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需提供总所相应授权说明);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此处“成立至今”系针对于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类似业绩”指律所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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