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校内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线上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号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校内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低人数配置要求不少于人,原则上为人岗,低于此数量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物业服务主要包含两个区域。
 .清华大学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住户数:户,不包括校内照澜院、普吉院、胜因院、新林院、区、区及西院等平房住宅区。社区均非封闭小区,应居民要求后续有可能将现有社区出入口全部打开,具体以采购人或业主实际要求为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客户接待服务、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③入户维修、④消防工作配合、⑤环境卫生保洁服务、⑥公共秩序维护、⑦装饰装修管理、⑧专职服务(入住及退房管理)、⑨、宿舍除上述服务范围之外的日常监管服务等项目。
 .清华大学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客户接待服务、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③巡查协调、④消防工作配合、⑤环境卫生的服务、⑥安防秩序管理、⑦入住及退房管理等项目。
 )服务地点:清华大学校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到期后,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前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如协商不一致可不续签合同,但需提前天通知对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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