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发区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含暂列金万元) 采购需求: 开发区对经武路与里庄路交叉路口、万寿北路起凤路口、惠民路鹿门路口、仙鹤路正通路口、起凤路鹿门路口等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资格要求其他资料(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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