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年首批订单量套,协议有效期内预估订单总量套。 注: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元/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货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不承诺订单数量。 注:采用框架协议供应模式,协议有效期年。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拟投标设备须符合《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且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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