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兴城市药王乡初级中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兴城市药王乡初级中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为兴城市药王乡初级中学提供大米、面、食用油、猪肉、牛肉、蔬菜类、蛋类、干货类、冷冻类、调料类等食品及相应食品的配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可根据学校对于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为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售价:¥.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五、开启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兴城市药王乡初级中学     地址:兴城市        联系方式:刘春香,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            联系方式:贲静,-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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