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邮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项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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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生效,追回全部拖欠款项后止(到采购人指定账号);解除合同的,协助收回出租物业后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证年检合格。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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