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宝清至迎春铁路二期工程(朝阳至迎春段)预可研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宝清至迎春铁路二期工程(朝阳至迎春段)预可研报告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宝清至迎春铁路二期工程(朝阳至迎春段)预可研报告编制。
.项目地点:宝清县、虎林市。
.建设规模:新建单线铁路约公里、国家铁路Ⅱ级标准;内燃牵引预留电气化;设计速度公里/小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并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宝清至迎春铁路二期工程(朝阳至迎春段)预可研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咨询”。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铁路项目预可研或可研编制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年月至年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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