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年节能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甲方要求和安排,完成塔里木油田公司年度节能监测工作 . 招标范围:按照油田公司年度节能监测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对抽油机、潜油电泵、机泵、注水系统、天然气压缩机、锅炉、加热炉、热泵等设备实施能效测试和评价。完成耗能设备现场测试、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工作;完成临时委托的节能项目评价工作以及其他甲乙方协商的节能监测相关临时工作;监测工作量预估为台套;当实际工作量与预估工作量有变化时,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施工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标段划分: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节能监测相关工作年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人员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交纳连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承诺书,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并在服务履行开始日的个工作日内自行组建队伍,具备到甲方现场开展服务的条件。 .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同时承诺配备设备满足本项目实验需求: ()电能质量分析仪(电能功率计)不少于台; ()具有、测试功能的烟气分析仪不少于台; ()超声波流量计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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