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花园新村堑头排涝站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购买(报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花园新村堑头排涝站改造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东莞市花园新村堑头排涝站改造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项目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地点
堑头排涝站改造设备
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用户通知可供货安装后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⑥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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