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医护患电子认证与签名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中的
“(四)本项目的评标因素如下:
评分项目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技术评分 (分)
带“▲”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分)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带“▲”重要技术条款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带“▲”重要技术条款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分; 、若有带“▲”重要技术条款不满足或未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一项扣.分,有项(含)以上不满足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 注: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有“▲”的任一项指标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而未提供的,则视为不满足。
系统整体设计与项目实施方案(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整体设计与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对项目现状、需求的了解程度,系统性能、架构、配置情况,系统建设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等。 、对项目现状、需求的了解清晰,系统性能、架构、配置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规划性,系统建设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具有实用性,完全适用项目需求的,得分; 、对项目现状、需求的了解较清晰,系统性能、架构、配置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划性,系统建设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基本适用项目需求的,得分; 、对项目现状、需求的了解不清晰,系统性能、架构、配置科学性、合理性和规划性差,系统建设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实用性差,不能适用项目需求的,得分; 、未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商务评分 (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的资质情况(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人)具备的资质情况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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