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梧州环科国家认证实验室建设(土建扩建)工程施工(重)(项目编号:—研究院——)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澄清事项: 、工期为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具体以监理或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 、《梧州环科国家认证实验室建设(土建扩建)工程》、《梧州环科国家认证实验室建设(土建扩建)工程施工》和《梧州环科国家认证实验室建设(土建扩建)工程施工(重)》是同一个工程施工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本次是重新招标;为了便于区分,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开标、评标、定标阶段的各种记录均在原项目名称后加“重”字,即项目名称为“梧州环科国家认证实验室建设(土建扩建)工程施工(重)”。招标活动开展前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里面无需更改项目名称。 三、开标时间: 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延期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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